搬新家有哪些禁忌?

第一,搬家的日子

(1)搬家工人来之前,室内要稍作规划和布置,比如在地上铺几层废布,避免搬运过程中掉落物品或划伤地板;

(2)搬运前,再次与负责人确认搬运价格,避免发生纠纷;

(3)再次告诉搬运工哪些包裹是易碎品,需要小心搬运;

(4)货物到了新房,相应的家具直接告诉搬运工放在哪里,省去了自己的人工;

(5)结算完之前,一定要先清点运输的物品:特别是检查贵重物品是否丢失,易碎物品是否损坏,大型家用电器是否运转良好,家具是否磕碰或损坏;

(6)签约前记录合同号和车号;

(7)结算后索要发票或收据。

第二,搬家后。

移动后整理:

(1)清理地面,清理桌椅柜子等平面;

(2)先将一些生活用品摆放到位,以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3)一些平时基本不用的东西,可以先放在柜子或者箱子里,以后再慢慢整理;

(4)当所有物品基本到位,房间打扫干净后,开始整理衣服和床铺;

(5)最后,可以在新房里摆放一些装饰品,给新家一种新鲜感。

损坏后的索赔:

(1)对于家用电器的损坏,应该要求我们承担维修费用。如果完全损坏,我们应该赔偿新产品;

(2)贵重物品损坏,请相关部门鉴定后进行赔偿;

(3)因我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由搬家方负责医疗费用;

(4)如果在理赔过程中出现纠纷,可以找消费者协会或相关部门解决。

第三,安顿下来后:

(1)办必要的许可证:小区通行证、车辆通行证、停车证、养犬证等。

(2)主动与邻居打招呼,互相认识,建立初步的邻里关系。

扩展数据:

搬家公司往往有以下“陷阱”:

1,用低价吸引顾客,然后上菜的时候席地而坐。一些搬家公司打“低价牌”,到现场就以各种理由涨价。此外,“一车变两车”现象普遍。

2.为了收取“加价”,车厢里偷偷装了夹层。个别公司为了收取加价,设置夹层,减少车内面积。可以装在一辆车上的东西需要装在另一辆车上。

3,家用电器按大件收费,加钱的名目很多。搬家公司往往会告诉消费者,钢琴、衣柜等大件物品需要额外收费,但在实际搬运中,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都属于大件物品。不仅如此,楼层高还要收楼层费,书要收超重费,车辆停车费要多得多,天热还要收辛苦费。

4.预约不签合同,搬家后不开发票。消费者咨询时,公司答应签合同,搬家时却以各种借口拒绝签,收费时也不开发票或收据,以此在出现问题时推卸责任。

百度百科-搬家

人民网-小心移动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