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黄“黑老大”陈惠敏被执行死刑。他做了哪些违法行为?

江西宜黄黑老大陈会明被执行死刑,着实令人欣慰。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惠敏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及人员100余人,所犯罪行不计其数,共计实施犯罪行为100余起。由于多年的黑社会活动,造成6人死亡,3人重伤,并有严重的贿赂,利用国家工作。

非法持有武器,故意杀人

2005年7月7日,光天化日之下,在众目睽睽之下,陈惠敏在江西宜黄县凤岗镇北关村一家商店门前,近距离向被害人要害部位开枪,导致对方死亡。这种无视国家法律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很难想象,在法制社会下,还有人敢做如此猖狂的行为,这只是他犯罪的冰山一角。从2004年开始,为了确立自己在当地老大的地位。多次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迫害当地民众,称霸当地。整个黑社会组织中,各类枪支24支,非法持有枪支在我国是重罪。不仅如此,还涉及非法买卖、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犯罪。

强迫交易,非法交易

陈惠敏的非法交易还包括组织和强迫不正当性关系交易和非法拘禁。也就是说,陈惠敏真的做到了我们曾经在古装剧中看到的强迫卖淫现象。此外,他还非法经营,串通投标,敲诈勒索,故意包庇犯罪分子,赌博吸毒。陈惠敏占了全部三个。就在几行字后面,我不知道有多少。

干扰公共职能

在警匪片里,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犯罪分子上门威胁警员的场景。陈惠敏确实做了这些事情。据我猜测,当地干部能买的都买了,各种威逼利诱都买不到,让他在当地风光一时。不然他怎么会猖狂到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随意射杀别人?而且就算当地人被他迫害,也是没有追索权的。做这种恶行真的很气人。好在2019,福州中院以20多项罪名判处陈惠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即使上诉后,人民法院仍坚持维持原判。陈惠敏在当地作恶15年,最终还当地人民一个公道。这样一个作恶多端,书卷气十足的人,在法律和正义的制裁下,终于得到了应有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