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厂的员工不走老板该怎么补偿2020?
法律解析:员工不愿意随工厂搬迁而搬迁的,工厂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并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3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