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卫星天线触犯了哪部刑法?
我国刑法第3条确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适用。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根据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必须触犯刑法才能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中没有禁止公民个人使用卫星电视接收机的相关规定。所以不违法。
1993年,国务院颁布第129号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条例》。随即,广电部为了配合129号令,制定了11号令实施细则。在当时的政治经济背景下是合理的,但13年后,中国大陆经济突飞猛进,GDP增长再创新高。政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发展。禁止公民个人使用卫星电视接收机收看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不是“与时俱进”。中国的发展与世界接轨,但中国公民享受不到科技和文明的成果,无法通过卫星电视审视、欣赏、批判或与外界交流。这是令人遗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