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公历
开证行不会偿付议付行-因为装运日期是65438+2月30日,即提单或装运日期是65438+2月30日,受益人直到65438+10月21日才会交付单据。如果议付行的提示记录也是65438+10月21,那么原因是交货日期比提单日期晚21天,它就变成了“旧提单”。开证行不会接受这张“旧提单”,即它是一张严重不符的提单——它不符合信用证结算的惯例,因此开证行不会偿付议付行。
至于在唛头上把T错打成J的错误,可以算作不符点,但最多会扣除不符点费,这不是拒付的理由。因此,一般来说,开证行不会因为这种不符点而拒绝付款,而只会扣除费用——因为这作为拒绝付款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而且也会输掉诉讼。届时不仅会损失时间和诉讼费,还会损失面子(声誉)和支付滞纳金。但是,不排除一些银行以此为由拒绝付款。这时就需要考验议付行和受益人的水平和检查。如果议付行和受益人经验不足,被拒付弄得晕头转向,他们势必被动挨打,损失惨重。但是,对于有经验的议付行和受益人来说,他们会及时反驳。然后信誉好的发卡行不纠缠就借驴支付,一些信誉不好的银行就纠缠。
这些案例的经验分享是希望对一些经营者的实际业务有所帮助,而不是停留在作业中——这是对实战中经验的总结和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