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弥留之际》的权威翻译是什么?
哈罗德·布鲁姆曾说,20世纪美国小说的最佳开篇之作是威廉·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英文原文的第一段是这样的:
我从田野上走来,沿着小路排成一列纵队。尽管我在他前面15英尺,但任何从棉花房里看我们的人都能看到朱厄尔那顶又脏又破的草帽,比我高出整整一头。
李文俊先生的翻译:
我和朱厄尔从地里出来,在小路上排成一行走着。尽管我在他前面15英尺处,但无论是谁从棉花棚里看我们,都能看出朱厄尔那顶破旧的草帽比我的高一个头。(可见直译为主,简明扼要)
蓝仁哲先生的翻译:
朱尔斯和我一前一后从地上走上小路,我走在他前面大约15英尺。如果有人从棉花棚里看着我们,他们肯定会发现朱尔斯的破旧草帽比我的高一个头。(直译加意译,其中让步词虽然被模糊化了,更重要的是《我和朱尔斯》和《一前一后地走》比李文俊先生的《走在单行道上》和《我和宝石》更符合汉译英中的现代汉语表达方式。)
与原文相比,重译本在忠实于原文的基础上更加通顺,语言表达更符合现代汉语的规范。然而,原文仍然是不可或缺的,其许多简洁准确的表达为高度忠实和优雅的重译版本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信息。
以下段落是曼德尔的意识流部分:
“也许我可以把绳子拉得更紧一点,”达尔说。这就是为什么珠儿和我都在棚子里,而她在马车里的原因,因为那匹马住在马棚里,我必须不停地驱赶秃鹰
李文俊先生的翻译:
“也许我可以把绳子拉得更紧一些,”达尔说。珠儿和我都呆在大棚子里,但她呆在大车里。这就是原因,因为马呆在谷仓里,但我必须不停地跑来跑去才能赶走秃鹫。
蓝仁哲先生的翻译:
“我看看能不能把绳子系紧一点。“(这句话不像第一次翻译那样直截了当)达尔说。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第一个翻译放在中间更合适),我和朱尔斯都呆在车棚里,她必须呆在手推车里,因为马要呆在谷仓里,我必须逃离秃鹰(秃鹰远离,它比“吹走秃鹰”的原始翻译和“赶走秃鹰”的重新翻译更强调一个“从”。曼德尔具有痴呆倾向的内心独白的突然和突然的流动性得到了完美的展示。乍一看,流畅度不如最初的翻译,让我感到突兀。因此,我还特意问了罗索。看完原文,我真的觉得重译版更符合福克纳对意识流的表达,我们也可以看到重译版在细节上有所改进。)
我还想介绍达尔的一个诗歌自由联想片段,这就是为什么我认为重译对语言的连贯和表达有重要贡献。
原创:我们如何从无风、无声、疲惫的手势中解脱出来:没有手没有线的古老冲动的回声:在日落时分,我们陷入愤怒的态度,玩偶的死亡手势。
李文俊先生的翻译:
我们的生活怎么能安静地变成一些无声的、无风的、疲惫地重复着的疲倦的手势:变成一种古老的没有手拨动琴弦的振动回声:当太阳落山时,我们凝结成一种狂暴的手势,玩弄我们死去的姿势。
蓝仁哲先生的翻译:
我们的生活,怎么会飘进看不见的风,看不见的声音,疲惫的姿势疲倦地重复着,变成一只看不见的手在看不见的弦上拨出古老的回声,我们在日落时陷入疯狂的姿势和木偶般的僵硬姿势。
正如曼德尔一样,福克纳致力于丰富联想的童心,正如达尔一样,福克纳致力于诗意的气质。这种带有作者强烈浪漫个人情感的段落极难完美翻译。与李文俊先生的初版译文相比,蓝仁哲先生的重译版在遣词造句方面确实更加到位,仍能感受到作者福克纳优美语言的深刻思想。
不同语言之间的翻译是一个难题,语言之间,尤其是不同语系之间实现对等表达更是难上加难。我个人认为蓝仁哲先生翻译的《我弥留之际》非常成功,优美流畅,他可以轻松地翻译文本中不同的主题和风格。他一直很喜欢这种贴合原作者情感色彩的翻译。在我看来,这个译本就像王道乾先生翻译的杜拉斯的《情人》一样,是不可替代的。语言准确,如读原文;就像郭沫若先生翻译的莫莫·加亚姆的《鲁拜雅集》一样,瑰丽典雅,具有浪漫主义气质;比如杨仪先生的《呼啸山庄》,就能以细腻的文字揭示人类原始心理的歇斯底里。个人偏爱蓝色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