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汉限行最新汇总
武汉的交通限行措施主要包括长江大桥/江汉大桥单双号限行、部分隧道限行和货车限行。以下是一些限制:
1,单双号限行:长江大桥、江汉大桥。
时间限制:每天7: 00至22: 00(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除外)
限行规则:中型(含)以下载客汽车(新能源汽车除外)按车牌号单双号限行。如果车牌号码是英文字母,他们将通过与字母前最后一个阿拉伯数字的日期相对应的交通管理措施。
2.隧道限于01。长江隧道:
访问时间:每天凌晨5点至65438+次日凌晨0点。
限制规则:
通行时间内,禁止行人和下列车辆通过长江隧道:
9座以上客运车辆(不含9座);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畜力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滑板车、手推车等非机动车;
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卡车以及轮式和履带式车辆专用机械;
超过长江隧道限载(即20吨)、限高(即3.8米)、限宽(即3米)的车辆;
其他影响长江隧道交通安全的车辆。
非通行时间内,除长江隧道运营单位维修、保洁车辆外,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车辆不得通行。
02.水果湖地道:
限行规则:只允许9座以下(不含)客车通行,其他交通管制措施不变。
03.东湖隧道:
访问时间:每天5: 00至次日1允许访问。
限制规则:
东湖隧道通行时间内,允许9座(不含)以下且高度小于3米的客车通行,禁止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
每天1: 00至5: 00,东湖隧道全封闭维护管理,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
3.G107国道东西湖段东西湖大道(新城十八路至张公堤)限行措施:
东西湖大道(新城十八路至张公堤)实施。
货运车辆每天7:00至22:00,其他车辆(含客车、大中型客车等。)从8:
零时至20时,将按照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分两天通行。,公共汽车、出租车和新能源汽车除外),即车牌尾号为单数(1、3、5、7、9)且只允许一天,车牌尾号为双数(2)
号牌末尾有英文字母的机动车,以字母前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的日期为准;
重大节假日期间,除货运车辆外,其他车辆取消单双号限行措施;
持有防疫、保供运输、绿色通行证等相关通行证的货运车辆可直接通行。对于其他确有通行需求的车辆,在网上办理通行证后,允许其在限行时间内通行。
4.卡车01和皮卡车(多用途卡车)限行规则:
武汉长江隧道和武汉长江铁路隧道全天封闭。
多用途货车享有与小型客车同等的通行权,通行不受货车管理限制;且工作日7时至22时需按单双号规则通过长江大桥、江汉大桥,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受单双号限行。
皮卡(多用途货车)的具体定义: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中的机动车结构分类》(GA802-2019),属于“多用途货车”。
指车身和驾驶室较长,核定载客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包括驾驶员),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毫米,货厢护板(货厢)的结构。
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毫米且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千克的卡车。
02、货车(除多用途货车和危化品运输车外的所有货车)限行。
一、以下桥梁、隧道和区域全天禁止货车通行。
武汉长江大桥、江汉大桥、武汉长江大桥及三环内所有隧道。
三阳路(姜妍路至京汉大道)—京汉大道(三阳路至_口路)—_口路(京汉大道至沿河大道)—沿河大道(_口路至大兴一路)—姜妍路(大兴一路至三阳路)合围区域(含挂牌道路)。
八一路(洪山广场环路至卓刀泉北路)-卓刀泉北路(八一路至东湖南路)-东湖南路(卓刀泉北路至东湖东路)-东湖东路-沿湖大道(罗燕路至梨园广场北路)-梨园广场北路-东湖路(梨园广场北路至杏林西路)-楚汉路(杏林西路至中北路)
澳门路(解放大道至建设大道)-建设大道(澳门路至黄埔街)-黄埔街(建设大道至解放大道)-解放大道(黄埔街至澳门路)合围区域(含挂牌道路)。
二、除本通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桥梁和隧道外,三环路内其他跨河、跨河、跨湖的高架桥和桥梁全天禁止货车通行(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下的本地微型和轻型新能源货车、本地中型新能源面包车除外)。
三、除《通告》规定的第一、二类区域、道路外,以下区域禁止通行。
①每天7: 00至22: 00禁止本地货车通行(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下的本地微型、轻型新能源货车和本地中型新能源面包车除外);
②每天11: 00至14: 00允许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下的微型、轻型货车和中型厢式货车通行。
二环路及其内部区域。
珞狮路(雄楚大道至南湖大道)-珞狮南路-三环路(珞狮南路至光谷大道)-光谷大道(三环路至高辛二路)-高辛二路(光谷大道至三环路)-三环路(高辛二路至罗瑜东路)-罗瑜东路(三环路至光谷大道)-光谷大道(号-东湖绿道(二环路上鲁磨路入口至广场北路路口)-二环路合围区域6528
杨春湖路(友谊大道至团结大道)-团结大道(杨春湖路至站前路)-黄河路-和谐路(白云路至黄河路)-白云路-团结大道的挂牌道路及合围区域。
临江大道-罗家港路-和平大道-建设八路合围区域(含挂牌道路,不含临江大道)。
张公堤-东西湖大道-七雄路(东西湖大道至东吴大道)-东吴大道(七雄路至金山大道)-金山大道-张柏公路合围区域(除张公堤、东西湖大道、金山大道和张柏公路)。
罗瑜东路(三环至光谷三路)-光谷三路(罗瑜东路至九峰一路)-九峰一路(光谷三路至光谷五路)-光谷五路(九峰一路至高辛大道)-高辛大道(光谷五路至光谷三路)-光谷三路(高辛大道至高辛二路)-高辛二路(光谷三路)
武昌大道(金龙大道至纸坊大道)-纸坊大道(武昌大道至江夏大道)-江夏大道(纸坊大道至谭鑫培路)-谭鑫培路(江夏大道至文化大道)-文化大道(谭鑫培路至金龙大道)-金龙大道(文化大道至武昌大道)合围区域(含挂牌道路)及65438+。
黄陂大道(黄陂大道环岛至黄陂二桥东端)-木兰大道(钓台大道至黄陂大道环岛)-双丰大道(黄陂大道环岛至双丰大桥东端)-百秀街(黄陂大道至双丰大道)-白金街(黄陂大道至双丰大道)。
康居路(建设十一路至工人村路)、何炬路(建设十一路至工人村路)和宜居路(康居路至和平大道)。
四、除本通告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区域和道路外,从其他地方通行货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环路及其以内区域全天封闭;
一环路至三环路之间区域(含三环路)每日6时至23时封闭。
本通告第三条第五款、第六款、第七款、第八款、第九款所列区域和道路每日7时至22时禁止通行。
5.金山大道(环湖路至九通路)全天禁止货车通行,但允许新能源货车通行。
六、左岸大道(江北大道段)全天禁止中型及以上货车通行。
7.沌口路(车城南路至江城大道)、万家湖路(万家湖二路至东井河路)、东井北路(沌口路至东井河路)、东井二路(东井北路至沌口一路)、东井一路(东井北路至万家湖路)、沌口一路(东井河路至东井二路)每天6: 30限行。
八、东风大道高架和车谷大道高架全天禁止中型及以上货车通行。
9.车谷大道(_珊瑚南路至通顺大道)、云峰大道(枫亭二路至车谷大道)全天禁止中型及以上货车通行。
特别说明:
01.本通告所列桥梁、隧道、道路和区域全天禁止低速货车和三轮货车通行。
02.本通告所称货车是指除多用途货车和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所有货车。
03.本通告中的一环路是指武汉长江大桥-江汉大桥-武胜路-解放大道-武汉长江大桥-武汉大道(徐东大街段)-中北路-中南路-武罗路(含边界道路)。
04.本通知中的二环路是指包括高架二环路、底层和匝道在内的所有道路。
05.本通知中的三环路是指包括高架三环路、地下一层和匝道在内的所有道路。
06.除了因施工和大型活动单独发布的通告外《关于加强我市货车交通管理的通告》(第81号、第2065438号)《关于加强金山大道东风大道高架桥(环湖路至九通路)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第2019号)
07.凡违反本通告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5.新能源汽车限行01,本市新能源公交车通行规定:
小型客车不受区域限行限制。
大型客车不受长江大桥、江汉一桥通行措施限制。
02、本市新能源货车通行规定:
除长江大桥、江汉一桥、长江隧道、因施工禁止货车通行的道路、汉正街区域等重点区域外,蓝牌小型货车可在城区通行。
部分区域全天禁止蓝牌小型货车通行:
①三阳路(姜妍路至京汉大道)—京汉大道(三阳路至_口路)—_口路(京汉大道至沿河大道)—沿河大道(_口路至大兴一路)—姜妍路(大兴一路至三阳路)合围区域(含挂牌道路)。
②八一路(洪山广场环路至卓刀泉北路)-卓刀泉北路(八一路至东湖南路)-东湖南路(卓刀泉北路至东湖东路)-东湖东路-沿湖大道(罗燕路至梨园广场北路)-梨园广场北路-东湖路(梨园广场北路至杏林西路)-楚汉路(杏林西路至中北路)
③澳门路(解放大道至建设大道)-建设大道(澳门路至黄埔街)-黄埔街(建设大道至解放大道)-解放大道(黄埔街至澳门路)合围区域(含挂牌道路)
黄牌大货车通行按照本市现行大货车管理规定执行。
03.非本地新能源公交车:
享受本市同类车辆同等交通待遇。
04.非本地新能源卡车:
我们应该遵守本市对外来货车的现行交通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