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道红线是什么?
严禁用财政资金举办年会和聚会;
严禁违规用公款宴请、吃喝、旅游和参加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用公款印制、购买或赠送贺年卡、明信片、日历等物品;
严禁用公款购买或赠送烟花爆竹、烟酒、鲜花、食品等年货节礼;
严禁违规收送各类贵重特产等礼品、微信红包等形式的礼金和消费卡;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用”;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严禁违规参加家乡联谊会、校友会、战友会;
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方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活动;
严禁参与赌博等违规行为。
法律依据:《中国* * *问责条例》第七条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党的领导弱化,“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不力,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出现重大偏差和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二)党的政治建设抓得不实,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遵守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党的思想建设缺失,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流于形式,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四)党的组织建设薄弱,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严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领导班子决策规则,不执行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党组织软弱涣散,违规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影响;
(五)党的作风涣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淡薄,“四风”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高调有余、落实到位太少,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拖拖拉拉、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
(六)党的纪律建设抓得不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执行不力,导致违纪违法问题频发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坚定不扎实,存量减少、遏制增量,特别是对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造成恶劣影响的腐败案件;
(八)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薄弱,人本主义盛行,党内监督薄弱。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的问题没有报告和处置。领导班子巡视巡察工作不力,对巡视巡察整改要求落实不到位,该问责未问责,造成严重后果;
(九)不履行管理监督职责,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或者职责范围内其他重大事故、事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十)在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脱贫攻坚、社会保障等涉及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损害和侵占人民群众利益问题未得到整改,徇私枉法问题突出,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
(十一)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失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