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是全额事业单位吗?

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不是一个完整的机构。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成立于9月25日,1966,是一个全民所有制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其经费由财政以差额补助的形式进行差额拨款。专职机构是指工作人员的工资全部由国家财政拨付的机构,因此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不是专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