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是什么意思?

收养,即领养,有领养宠物的,也有领养孩子的。

我们通常所说的“收养”是指法律上的“收养”,即通过法律程序自愿将他人所生的孩子视为自己的孩子,包括李括的非婚生儿童和孤儿。收养别人的孩子作为自己的孩子。收养人称为养父养母,被收养人称为养子养女。

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虽然不是由血缘关系产生的,但它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原则。一旦合法成立,就应视为血缘关系,受法律保护。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与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相同,任何一方都不能虐待或遗弃养子女。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随着收养关系的建立而终止。

收养是设定和变更民事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定和残留行为,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老年人的赡养扶助和财产继承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

这种收养法律行为的目的是在没有父母和子女关系的人之间建立一种虚构的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一般来说,收养人是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收养人是养父母(单方面收养的情况下是养父或养母),被收养人是养子或养女。

收养实际上就是法律上所说的“领养”。收养是指公民通过法定程序从孤儿院、福利院和其他机构收养婴儿和儿童。这种收养具有法律约束力。

后期采用帐篷的有效性:

一旦收养生效,将产生两种法律效力: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二)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