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十忌。

1,死者的服装禁止使用缎面面料。

裹尸布的数量和质地都很讲究。件数一般是奇数,如五、七、九,但不是偶数;材料上常使用丝绸,因为“丝”和“厚”谐音,表示后代子孙多,但缎是禁忌,因为“缎”和“破”谐音。

2、棺材忌讳用柳树

棺材禁止用柳树。相传是因为柳树不结果子,担心再也见不到了。

3.葬礼的日期禁止选在哀悼日。

重丧,重复,双重意思,意思不止一个葬礼,指的是一个人去世不久。

4.在火热的孝期间,禁止走亲访友,尤其是参加喜事。

直系亲属去世100天内,最好在家尽孝。除非必要,不要出去旅游、走亲访友等。,以免把自己的悲伤带给别人。尤其是婚礼、开业、庆祝宝宝出生等喜事,最好不要参加。

5.服丧期间,孩子不要穿红色和绿色的衣服。服丧期间,古代子弟讲究百日内穿戴孝,穿白色丧服;百日之后,穿黑色、蓝色等深色衣服以示孝顺,忌穿红绿浓妆。

6.现代社会,虽然很多朋友因为工作生活的原因,不穿那么长时间的丧服,而是穿“孝”字;但是,还是不能穿红配绿。

7.服丧期间,禁止儿童参加娱乐活动。

在古代,父母去世,子女一般要守三年孝。在这三年中,不允许结婚和举行吉祥的庆祝活动。古代讲究“以孝治天下”而为官的人,无论官多大,都要在父母去世后请假回祖宅守孝,称为“丁酉”。官员如果不回乡守孝,可能会被御史弹劾,受到惩罚,严重的甚至永不录用。

8.如果官员结婚、生子、分家、享乐等。,会被视为不孝,会被弹劾。

9.现代社会,很多人把尽孝的时间缩短到一年甚至更短,却又害怕和孩子玩得开心。

10,直系亲属去世的第一年,忌在春节前贴红对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