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犯罪的具体含义

法律分析:指行为人在一段时间内异地作案。关于逃犯的认定:逃犯是指跨市县辖区作案的犯罪分子。凡构成犯罪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在逃罪犯:1,跨市县辖区连续作案的;2.在居住地作案后,流窜至其他省市县继续作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在逃罪犯:确属前往其他市县出差、经商、务工等情形的。,偶尔在当地作案;在其居住地与其他市县交界处实施犯罪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报批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串供作案的主要嫌疑人,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的批准书后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对需要继续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予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