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将军是谁?
它们是:
8月27日授予,1955(55人)。
肖克(1907 . 07 . 14-2008.10.24)时任国防部副部长、训练总监部副部长。
李达(1905 . 04 . 19-1993 . 07 . 12),时任国防部副部长兼训练总监部副部长。
张宗逊(1908 . 02 . 07-1998 . 09 . 14),时任副参谋长兼训练处副处长。
李克农(1899 . 09 . 15-1962 . 02 . 09),时任外交部副总干事、副部长。
王镇(1908 . 04 . 11-1993 . 03 . 12),时任铁道兵副司令员兼政委。
许(1905 . 02 . 28-1985 . 10.22),时任南京军区副司令员兼司令员。
邓华(1910 . 04 . 28-1980 . 07 . 03),时任沈阳军区副司令员、司令员。
彭(1906 . 09 . 06-1978 . 04 . 25),时任培训处副处长、副处长。
张爱萍(1910.01.09-2003 . 07 . 05),时任副总裁。
杨成武(1914.10.08-2004 . 02 . 14),时任北京军区副司令员兼防空兵司令员。
韩先楚(1913.02。-1986.10.03),时任副总裁。
李涛(1905 . 09 . 04-1970 . 12.20)时任总参谋部三司司长。
傅(1907 . 08 . 03-1981 . 08 . 25),时任总参谋部队列负责人。
王平(1907.10.12-1998 . 02 . 08)时任总参谋部动员部部长。
吕正操(1904.01.04-2009.10.13)时任总参谋部军事通信部部长。
傅钟(1900 . 06 . 23-1989 . 07 . 28),时任总政治部副主任。
肖华(1916.1.21-1985 . 08 . 12),时任总政治部副主任兼总干部部副主任。
甘思奇(1903.12.21-1964 . 02 . 05),时任总政治部副主任。
宋任穷(1909 . 07 . 11-2005.5438+0.08),时任综合干部处副处长。
赖传珠(1910 . 04 . 03-1965.12.24),时任综合干部处副处长。
洪学智(1913 . 02 . 02-2006.11.20),时任总后勤部副部长。
周士第(1900 . 09 . 09-1979 . 06 . 30),时任训练司副司长兼外军训练部部长。
郭(1905.08。-1970.05.26),后任训练处副处长兼军事出版部部长。
周纯全(1905.10.08-1985 . 07 . 28)时任武装部监察部副部长。
杨志成(1903.11.30-1967 . 02 . 03)时任武装力量监察部副部长。
陈再道(1909.01.24-1993 . 04 . 06)时任武装部监察部副部长兼武汉军区、湖北军区司令员。
陈(1897 . 09 . 23-1981 . 06 . 19),时任军事法院院长。
王宏坤(1909.01.22-1993 . 08 . 20),时任海军副司令员。
苏振华(1912 . 06 . 02-1979 . 02 . 07),时任海军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刘亚楼(1910 . 03 . 12-1965 . 05 . 07),时任空军司令员。
刘震(1915 . 03 . 03-1992 . 08 . 20)时任空军副司令员。
陈锡联(1915.01-1999 . 06 . 10)时任炮兵司令员。
韦国庆(1913 . 09 . 02-1989 . 06 . 14)时任驻越南军事顾问团团长兼公安军副司令员。
陈士举(1909 . 04 . 14-1995 . 07 . 22),时任工程兵司令员。
陈伯钧(1910.11.26-1974 . 02 . 06),时任军事学院副院长。
钟期光(1909.01.02-1991 . 05 . 22)时任军校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宋(1907 . 09 . 10-1991 . 09 . 17)当时是高级中学的校长。
朱(1900 . 09 . 27-1989 . 02 . 22),时任北京军区政委。
董(1899.11.27-1989 . 03 . 03)为第69军军长。
唐亮(1910 . 06 . 13-1986.11.20)时任南京军区政委。
叶飞(1914 . 05 . 07-1999 . 04 . 18),时任南京军区副司令员兼福建省军区司令员。
杨得志(1911.01.03-1994.10.25),时任济南军区司令员。
王新亭(1908.12.23-1984.12.11),时任济南军区代司令员兼政委。
黄永胜(1910.11.17-1983 . 04 . 26)时任广州军区司令员。
李天佑(1914.01.08-1970 . 09 . 27),时任广州军区副司令员兼广西军区司令员。
陈明仁(1903 . 04 . 07-1974 . 05 . 21)为第55军军长。
何(1913 . 02 . 05-1960 . 07 . 01),时任成都军区司令员。
闫红艳(1909.10.26-1967.01.08)曾任成都军区第一副政委。
谢富治(1909.08。-1972.03.26),时任昆明军区司令员兼政委。
陶峙岳(1892 . 9 . 18-1988.12.26),时任新疆建设兵团司令员。
乌兰夫(1906.12.23-1988.12.08)时任内蒙古军区司令员兼政委。
周桓(1909 . 02 . 22-1993.438+00.27),时任沈阳军区政委。
杨勇(1912.10.28-1983.05438+0.06)时任志愿军司令员。
李志民(1906 . 07 . 09-1987.11.16)时任志愿军政委。
赵尔陆(1905 . 06 . 04-1967 . 02 . 02),时任二机部部长。
授予1956(1人)
王建安(1907.11.08-1980 . 07 . 25),时任沈阳军区副司令员。
授予1958(1人)
李聚奎(1904.12.31-1995 . 6 . 25),时任总后勤部政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人民解放军曾两次提出实行军衔制度,一次是在抗日战争初期的第二次国共合作时期,一次是在抗日战争胜利后的国共重庆谈判之后。两次拟定的军衔等级与当时国民党军队的军衔制度相同,但由于当时环境的限制,两次拟定的军衔制度都未能实施。
1950-1965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加强军队的正规化和现代化建设,实行军衔制度的问题很快被重新提上日程。1950总干部部管理部9月成立时,设立了“军衔奖励办公室”。1952年冬,研究军衔制度问题。10月2 6日,总干部部在给毛泽东主席和军委的报告中就实行军衔制度的准备工作提出了初步方案。
当时,总干部部和苏联专家初步制定了将军衔定为6级和20级的方案。
元帅三级:大元帅、州元帅、诸军兵种元帅;
上将第四级:上将、准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三级:上校、中校、少校;
初级军官四级:上尉、中尉、少尉、少尉;
四级军士长:准尉、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二级:列兵,列兵。
195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条例(征求意见稿)》对上述方案进行了修改:
增加大校级别;将将军和准将军改名为将军和将军;
将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更名为上尉、上尉、中尉;
其他事情保持不变。
195565438+10月23日,中央军委发布《关于开展军衔评定工作的指示》。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度。与1953的草案相比,军衔减少了两级,即元帅和准尉,共六级19。
二级元帅: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实际上不是大元帅授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
上将四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
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初级军官四级,上尉、中尉、少尉;
中士三级: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二级:列兵,列兵。
然而,在实际授衔时,根据毛泽东本人的要求,没有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的称号;增加准尉军衔是因为当时我军有几十万副排级干部,军委决定临时增加准尉军衔,以解决副排级干部的军衔问题。
5月22日,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的决定》,该决定于6月22日起施行。
1980之后
月日,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提议建立军衔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5月31984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度”。1985年6月,中央军委召开扩大会议,果断提出要砍掉1965之前的军衔制度,“实行新的军衔制度”。4月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草案)》提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7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并公布实施。士兵军衔制度应同时立法。
新公布的军衔制度不包括元帅、上将和上尉,但一级上将是最高军衔。军官军衔定为三级,11。
将官: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大学官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上尉:船长,上尉和少尉。海军和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和“空军”。专业技术军官前面是“专业技能”。
士兵的军衔分为:
士官:军士长、专业士官;
中士: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上等兵、二等兵。
国务院、中央军委于1993年4月发布《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役条例〉的决定》,将军士长和专业军士分为四级,军衔从高到低依次为:
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四名专业士官、三名专业士官、两名专业士官和一名专业士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修订后的军衔条例定为三级10,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大学官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船长,上尉和少尉。
1995 9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军衔设三等八级:
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1998 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时间为两年,超过期限将不再服役。根据兵役法,自1999起,士官军衔和军衔以及专业士官和军士长称号自行取消。士官军衔重置为六级,衔级由低到高。
初级士官:一级士官、二级士官;
中级士官:三等士官、四等士官;
高级士官:五级士官、六级士官。
2009年7月13日,中央军委印发《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军和武警部队全面推行新士官制度。士官军衔由6级调整为7级。它分为三个等级:初级士官、中级士官和高级士官。
初级士官:下士、中士;
中级士官:上士、四级军士长;
高级士官: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