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康熙皇帝在古代是如何扫黄打非的?
相比明朝,清朝的禁娼严厉,但也屡禁不止。清初,按照明朝的制度,在首都设立了焦芳司。然而,顺治皇帝两次削减了焦芳的女乐,并在宫中搞活动时,培养了48名太监来代替女妓。顺治八年(公元1651),朝廷下令停止焦芳的女乐,开始禁止卖淫。
康熙皇帝继承了顺治的禁娼政策。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颁布法令,重申禁止卖淫。康熙十九年(公元1680年)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一伙人开窑引诱妇女儿童,先罚为光棍,以此给黑龙江等地的人披甲为奴。”
嘉庆帝进一步加大了对卖淫的惩罚力度。嘉庆十六年(公元1811)修订《大清律》,规定:“凡在京师内外捉到妓女,长期开软棚者,出租给屋主,首次人员80人,仅一个月……”
清朝的禁娼可以说是真正的“法定禁娼”,朝廷的“扫黄”在一段时间内非常有力有效。以当时中国著名的“红灯城”扬州为例,当时的性工作者都很紧张。隋唐以来,扬州的性产业已经非常发达。虽然朝廷“扫黄”,但妓女并没有被取缔,一直是“私妓”,只要风声一紧,她们就“集体消失”。清初学者吴起在《扬州倡议书序》中是这样说的:“每逢有禁,便生死逃亡,不知如何是好。”
在中国古代的朝代中,清朝对卖淫的禁止是最明确的,但实际上并没有禁止。民间卖淫现象依然严重,尤其是咸丰帝统治后,北京妓女重新活跃起来,“禁娼令”名存实亡。在封建时代结束之前,管仲倡导的性产业很少出现最后的辉煌。当时全国形成了很多“红灯区”,比如北京的“红灯区”。
为什么性产业在清末又兴盛起来了?一是西方列强打开国门后,商业经济摧毁了尚未消失的性产业;二是因为皇帝带头自娱自乐,同治皇帝喜欢“游”,经常变相私访妓院。传言他所在的科室死于“性病”(性病),并非空穴来风。最重要的是清朝的禁娼政策有所松动,史学界称之为“松绑”,很多地方* * *抽“献花”,实际上。
中国古代的禁娼一直是禁与不禁的博弈,直到新中国成立后,禁娼才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