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年鉴术语:分离是什么意思?分离的意义是什么?
分离是什么意思?
分家:指大家庭的分离和另起炉灶的意图。
分家是指把一个家庭分成几个家庭。一个完整的家庭解体了,几个新的家庭建立并诞生了。分居,主要是财产分割。财产主要分为固定资产和资金,也就是父母的积蓄和父母的私有财产。俗话说:“树分了,子分了。”因此,在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分居”是一种普遍现象。
别离也叫“离”、“离”、“分”。由于受汉语方言的影响,各地的称谓不尽相同。分居主要是父母为了方便管理或者更好的处理弟媳关系而采取的一种方法。晚清时期,畲族兄弟分家的习俗与当地汉族居民无异。分居时,除了亲生父母应得的财产外,岳父母或姐夫给了很多礼物。有碗柜、餐桌、凳子、水桶、电饭煲、碗、盘子、筷子、勺子、酒杯、灶上用的抹刀、勺子等。公公婆婆或姐夫送的碗、筷子、勺子、酒杯,一定要10块或10双,这是建立一个完美幸福家庭的好方法。分别那天,公公婆婆或姐夫必须煮一顿米饭和年糕,再加上厨具和餐具,这被称为女婿家的“热灶”。
分离时间
父母在选择分离儿子的时间上是很讲究的。他们认为“年初分利兄弟,年末分利兄弟”。这虽然不够科学,但说明父母对儿子是一视同仁的。所以,虽然农历六七月有“月粗”之说,但大多数人还是选择一年中,也就是农历六月。因为六月也正好是“分橘切柚”的时候,所以分了之后也是一样的发达。选择六月吉日分,寄托了父母对分后儿子的期望:大的小的都要发展。
然而,在“多子多福”的时代,很多家庭都不止有一个男孩。如果要在6月选择一个吉日,难免会有一些“巧合”。在很多地方,方便选择农历六月十五为最佳分离时间,然后取本月中旬,表示兄弟既好又好;有的地方选在六月初一,寓意分离后有个好的开始。更何况闽南有句俗语:“正月十五,不用翻书。”也就是说,农历初一、十五,无论做什么,都可以选择一天。这也是选择六月初一或者六月十五分开的原因。当然,有些人会选择其他月份如5月或8月进行分离。
分离的主机
分离仪式一般由丈母娘主持,称为“丈母娘见侄儿,皆同等亲。”如遇特殊情况,主持人不能由我母亲的舅舅扮演,要从“家”(母亲娘家)中另选一人代替。主持人的身份说明闽南民俗有过去母系血缘观念的遗留。分居需要一个“中间人”,即公证人,一般由分居家族中有名望的“老大”(长辈)代理。同时请叔叔伯伯当监工,防止父母偏心或兄弟夺权。
兄弟分离原则
1.分割财产时,要区分家庭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
2、财产分割只能分割有财产的家庭,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分割范畴。
3、财产分割,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财产。
4、在分家生产中,家庭财产的分割,特别是一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应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家庭成员各自特长的发展。对于一些不便分割的特定财产,也可以通过特别约定进行修改,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力。财产分割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未来的生活安排。所以应该以分离协议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会因为分离后某项产权归属不清而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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